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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7-08学年第2学期内国定节假日放假补课安排的通知

时间:2008年04月01日 00:00

关于07-08学年第2学期内

国定节假日放假补课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办公室关于本学期节假日放假的通知精神,现将本学期内国定假期的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及有关放假补课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4—6日放假,共3天。其中,44(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5(星期六)、46(星期日)照常公休。

二、五一国际劳动节:51—3日放假,共3天。其中,51为法定节假日,53(星期六)为公休日,54(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2(星期五),54(星期日)上52(星期五)的课

三、端午节:67—9日放假,共3天。其中,67(星期六)照常公休,68(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为法定节假日,68(星期日)公休日调至69(星期一)。

为维持正常教学秩序,对节假日放假补课等有关事宜做如下规定:

一、假期期间原有安排的课程停上,由任课教师与学生协商后安排补上,并同时报教师所在学院和成教学院教学管理部备案。

二、放假前、后一天的课程一律不得调、停课。

三、请相关部门安排好有关教学工作,并加强学生回家、旅游等外出活动的安全教育。

成教学院

2008-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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