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学院2023年成人高考报名和考试提醒
一、浙江科技学院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专业、代码
学校代码:433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科类名称  | 
   层次  | 
   考试科目  | 
  
1  | 
   视觉传达设计  | 
   401  | 
   艺术类  | 
   专升本  | 
   政治  | 
  
2  | 
   环境设计  | 
   402  | 
   艺术类  | 
   专升本  | 
  |
3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03  | 
   艺术类  | 
   专升本  | 
  |
4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04  | 
   理工类  | 
   专升本  | 
   政治 高等数学(一)  | 
  
5  | 
   车辆工程  | 
   405  | 
   理工类  | 
   专升本  | 
  |
6  | 
   汽车服务工程  | 
   406  | 
   理工类  | 
   专升本  | 
  |
7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407  | 
   理工类  | 
   专升本  | 
  |
8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08  | 
   理工类  | 
   专升本  | 
  |
9  | 
   土木工程  | 
   409  | 
   理工类  | 
   专升本  | 
  |
10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410  | 
   理工类  | 
   专升本  | 
  |
11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411  | 
   理工类  | 
   专升本  | 
  |
12  | 
   制药工程  | 
   412  | 
   理工类  | 
   专升本  | 
  |
13  | 
   轻化工程  | 
   413  | 
   理工类  | 
   专升本  | 
  |
14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414  | 
   理工类  | 
   专升本  | 
  |
15  | 
   经济学  | 
   415  | 
   经济管理类  | 
   专升本  | 
   政治 外语  | 
  
16  | 
   金融工程  | 
   416  | 
   经济管理类  | 
   专升本  | 
  |
17  | 
   工程造价  | 
   417  | 
   经济管理类  | 
   专升本  | 
  |
18  | 
   市场营销  | 
   418  | 
   经济管理类  | 
   专升本  | 
  |
19  | 
   财务管理  | 
   419  | 
   经济管理类  | 
   专升本  | 
  |
20  | 
   公共事业管理  | 
   420  | 
   经济管理类  | 
   专升本  | 
  |
21  | 
   电子商务  | 
   421  | 
   经济管理类  | 
   专升本  | 
  |
22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201  | 
   文史类  | 
   高职(专科)  | 
   语文  | 
  
23  | 
   电子商务  | 
   202  | 
   文史类  | 
   高职(专科)  | 
  |
24  | 
   艺术设计  | 
   203  | 
   艺术(文)  | 
   高职(专科)  | 
   语文  | 
  
25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204  | 
   理工类  | 
   高职(专科)  | 
   语文  | 
  
26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205  | 
   理工类  | 
   高职(专科)  | 
  |
27  | 
   现代造纸技术  | 
   206  | 
   理工类  | 
   高职(专科)  | 
  
注:艺术类专业考生还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加试,具体专业加试时间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成人高考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9月5日8:30-15日17:00
三、报考网址
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成人高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s://cr.zjzs.net)。
四、报考流程

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网上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按规定输入报名信息,根据公布的招生院校专业目录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可填报相应层次和科类的1所院校2个专业志愿),并按系统要求上传本人照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其中在职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教师)报考专升本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工作证明;报考医学门类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省内跨市、县考生需提供三个月及以上(近半年内)的社保证明;外省户籍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六个月及以上(近一年内)的社保证明〕。
专升本考生不得跨类填报志愿;高起本考生可兼报相同科类的高起专;艺术、体育类考生可兼报相应的文、理科,但不得在同一批次跨类兼报。
报考艺术、体育类等有专业加试要求的考生,报名后须按照有关院校招生章程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未参加专业加试或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录取艺术、体育类等专业。
符合报名条件和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于9月5日8:30至9月15日17:00进入报名系统免试界面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可填报相应层次和科类的1所院校2个专业志愿),志愿填报确认后不得更改。申请免试考生可同时报名参加成人高考。仅申请免试考生无志愿确认环节,填报志愿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五、网上信息审核和缴费
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短信通知要求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提交资料不全的考生按短信通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相关材料,网上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9月16日17:00,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不能参加考试。
符合免试和政策加分(除年龄加分和少数民族加分外)的考生,在完成报名信息录入后,须在报名页面对应栏中填报相关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提交的加分和免试信息进行初审。提交资料不全的考生按短信通知网上补充相关材料。各地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考生开展现场复审,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复审,提交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赴现场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免试和政策加分。复审通过的考生信息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最终审核。退役军人身份由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开展审核。免试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信息根据志愿情况提交相应高校,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成人高考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8〕32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每科次40元。仅申请免试的考生不需要进行网上缴费。
有关招生考试机构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取消其报考资格。
考生报名时验证的手机号是接收短信通知的重要渠道,报名所用微信号或钉钉号为身份认证的凭证,须认真维护,所对应的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绑定他人手机号报名、借用他人微信号或钉钉号、泄露本人密码信息造成的后果全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网上志愿确认
考试结束后,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成人高校招生报名系统确认志愿,时间为11月25日8:30至11月29日17:00。
考生可根据公布的院校专业招生计划,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对报名时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确认。修改的志愿必须是与考试科目一致的同层次、同科类且符合报考条件的院校和专业,其中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可以改填非医学门类专业志愿,报考非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不得改填医学门类专业志愿。考生在志愿确认截止时间前,可多次登录系统进行修改,按最后一次修改确认并成功提交的志愿为准,无需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修改确认的,其报名时填报的志愿默认为考生确认志愿。
录取期间,对各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官网统一向社会公布,未录取的符合条件考生可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看院校信息,重新在网上补报志愿。
七、考试
(一)考试日期:10月21日、22日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1.高起专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 
    10月21日  | 
    10月22日  | 
   
9:00—11:00  | 
    语文  | 
    外语  | 
   
14:30—16:30  | 
    数学(文科) 数学(理科)  | 
    史地(高起本文科) 理化(高起本理科)  | 
   
2.专升本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 
    10月21日  | 
    10月22日  | 
   |
9:00—11:30  | 
    政治  | 
    艺术概论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数学(二)  | 
    考生根据报考专业选择一门  | 
   
14:30—17:00  | 
    外语  | 
    ||
八、浙江科技学院教学点及联系方式

九、温馨提醒:
1.考生务必填写和绑定准确的手机号码,后续报考平台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审核结果等通知信息。
2.因专升本报名须完成线上学历审核,请专升本考生尽量在9月5日-9月9日完成报名,若出现学信网端口接入限额导致无法报名的情况,请考生在后续报名时间再操作。
3.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由继续教育学院具体负责,除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的教学站点可以协助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外,未授权任何校外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如有违反规定者,请考生与家长及时向我校反馈举报(0571-85070197),我校将追究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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