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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 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毕业及学位论文 (设计)实施办法

时间:2022年11月28日 10:52

为规范浙江科技学院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本科毕业及学位论文(设计)(以下简称论文)写作,保证论文质量,根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论文的组织

1.论文写作是本科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学业水平和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来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综合检验。在教学计划中独立设置学分。

2.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专科起点本科层次已取得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规定的有效学分的学生,方可申请论文写作。

3.论文写作一年组织一次,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要求参加和完成论文写作,学生进行论文写作的时间不得少于各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周数。

二、指导教师要求

1.论文指导教师由浙江科技学院教师、面向社会招聘符合要求的教师或其他具备同等资格的专业人员组成,以浙江科技学院教师为主。

1)关爱学生,具有奉献精神,愿意承担学生论文指导工作。身体健康。

2)具有实际设计、研究工作经验,工作作风严谨、踏实,并有中级或相当职称以上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教师或工程、实验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担任。

3)采取“限额推荐申报”的方式,由学校各二级学院及函授站推荐人选,继续教育学院组织择优选聘。

4)学院根据当年论文答辩情况评选出优秀的论文指导教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2.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所指导学生的毕业及学位论文工作,组织学生进行课题调研,选题,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或文献综述(包括课题计划)等各项工作。

2)在毕业及学位论文内容上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和规定,以提高论文水平和学术规范性。认真填写论文指导工作记录,完成在平台上从开题初稿到终稿等不少于5次指导记录。

3)指导教师须在学生答辩前审查学位论文(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资料、实验报告、图纸或论文等),并认真填写考核评语,给出写作成绩。在学生答辩后根据答辩小组提出的修改意见指导学生修改论文并再次提交。

4)对论文写作不认真、敷衍了事、回避指导、未完成各阶段任务或严重违反学习纪律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取消其论文写作及答辩资格。

三、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应重视毕业及学位论文工作,明确其目的、意义,端正态度,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

2.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毕业及学位论文工作,接受教师指导和检查,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3.学生应独立完成毕业及学位论文工作。若发现抄袭或请他人代做(代写)者,一律取消论文写作及答辩资格,成绩以零分计,并不得再申请下一批次答辩。

四、论文申请

1.学生在有效学习年限内,若具备论文写作申请资格,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论文写作。论文写作申请时间截止后将不再受理。

2.申请学位论文写作的学生,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当批次不得再进行学位论文写作及答辩:

(1)当批次论文写作申请不成功的。

(2)当批次论文写作在开题报告截止日期前未提交,被评定为成绩不及格的。

(3)当批次论文写作不符合要求,被评定为成绩不及格的。

五、论文选题

1.论文的选题必须结合学生的实际工作,体现专业培养目标、符合专业培养方向。尽可能选择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科技开发、社会发展需要紧密结合的实际题目。

1)工科类属工程设计类的题目要具有实用意义,须提供必要的设计图纸、数据分析等附件材料,尽可能体现选题的实用性和推广应用的价值。

2)文科和部分理科属理论研究性质的论文选题,应尽可能体现学科的前沿性和一定的学术价值,尽可能反映当代社会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中的实际问题、热点问题。

2.学生选定论题方向后须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再开始写作,不得中途更改。特殊情况要变更题目者,须经学院领导小组批准。

六、论文写作

1.申请学位的论文写作

1)开题报告:学生可选择平台上提供的参考论题作为题目,也可自拟题目经指导教师确认同意后开题。若首次开题报告未通过,学生需根据指导教师的要求修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合格的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文献综述(包括课题的现状和发展趋向),主要研究内容、方法及其预期目的、课题进度计划等。

2)指导过程阶段:指导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检查课题进度、质量,及时提出调整或改进意见,切实保证学生毕业及学位论文的质量。学生须认真阅读指导教师对开题报告的评语及指导意见,修改并按时完成论文写作。指导过程的稿件学生可根据指导教师的要求提交。

3)终稿阶段:学生须按照指导教师对论文的评语及指导意见,参照毕业论文写作规范修改并按时提交论文终稿和查重报告。如果没有按时提交终稿和查重报告,不得参加论文答辩。

答辩前指导教师进行最终指导,定稿后学生将毕业及学位论文及其他有关资料按规定的要求交指导教师评定。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申请及论文评定推荐写作成绩达到良好的论文参加答辩。

4)论文终稿提交截止后,论文写作系统自动关闭,学院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论文终稿,论文终稿由指导教师给出评语。

2.不申请学位的论文写作

1)学生只有一次论文提交机会。

2)学生须按照毕业论文写作规范进行写作。

3)学生论文写作成绩以指导教师给出的最后成绩为准。

4完成不申请学位论文写作后,不得再申请学位论文写作。

七、学位论文答辩

1. 学位论文答辩是对学位论文工作实效进行全面检验的重要步骤。答辩采用线上或线下形式进行。

2.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将学位论文文本按规定的要求,连同有关附件资料交指导教师评定,论文写作成绩达到良好,方可参加答辩。

3.答辩工作在继续教育学院学位委员会的指导下,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答辩小组具体实施。学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指导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2)审定学生学位论文的成绩

4.学院组织若干个答辩小组完成答辩工作,各答辩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全部答辩成员必须由浙江科技学院讲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人员担任。确有需要时,可聘请校外专家参加答辩工作。答辩小组的主要职责:

1)具体负责编排本小组答辩次序,组织学生答辩;

2)答辩前须阅读有关毕业及学位论文资料,了解学生课题内容及指导教师评语;

3)根据课题的难度及工作量、论文的结构、内容和完成的质量,以及研究成果的理论与实际意义,需事先重点准备好几个问题,以便在答辩时提问;

4)认真听取学生在答辩中的汇报和对问题的回答。依据评分标准拟定答辩评语、评定答辩成绩;

5)认真填写答辩记录表,及时汇报、研究、处理答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5.答辩程序:学生自述(3-5分钟);提问及答辩(5-10分钟);拟定答辩评语,评定答辩成绩。

6.因当批次未完成学位论文写作及答辩等原因需参加下一批次的须重新缴费。

八、论文成绩评定

1.若学生不申请学位或申请后放弃论文答辩的,其论文写作成绩即作为毕业论文成绩,满分为100分;申请学位且完成论文答辩的,其论文总评成绩由论文写作成绩和答辩成绩按比例折算而成,论文写作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满分为100分。

2.论文总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论文写作成绩及格方可毕业。申请学位的论文写作成绩达到良好方可参加答辩,总评成绩达到良好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可获得浙江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1:论文等级标准

论文等级

论文成绩

优秀

90100

良好

8089

中等

7079

及格

6069

不及格

60分以下

注:论文总评成绩以整数计,小数点部分四舍五入。

3.论文评分标准

论文指导教师按照论文写作成绩评分标准(见表2)中的各项指标,对学生论文写作进行综合评价。论文答辩老师按照论文答辩成绩评分标准(见表3)中的各项指标,对学生论文答辩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成绩为不及格的学生须写明具体理由。

2:论文写作成绩评分标准

序号

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1

论文选题质量

1. 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基本要求。

2. 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有理论意义或现实价值。

3. 题目的难易程度与写作任务量合理。

25

2

论文撰写质量

1. 总体结构严谨、合乎逻辑。

2. 论点正确、鲜明,且有新意及独到见解。

3. 论据确凿、详实可靠、有说服力。

4. 论证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有较强说服力、引文准确恰当。

5. 论文所反映的理论及专业知识准确。

6. 内容摘要准确反映综述内容,关键词选择恰当、准确。

7. 文字准确流畅、语句通顺,语言准确。

25

3

论文写作格式

1. 参照毕业论文模板进行写作,论文整体符合写作规范要求。

2. 封面、内容摘要、目录、参考文献等组成部分齐全。

3. 内容摘要及正文字数达到要求。

4. 没有错别字、异体字、复合字。

5. 参考文献引用充足,年代较新,并达到规定数量。

25

4

写作态度

1. 写作态度认真,作风严谨、无抄袭、代写等作弊行为。

2. 严格保证按照各阶段写作起止时间提交稿件。

3. 尊重指导老师指导,参照评语及指导文件修改论文。

20

5

学术成果与创新

1. 论文归纳、总结出该学科相关领域的发展及最新成果,且成果有理论或实际应用价值。

2. 适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及创新方法,并加以阐述。

5

总评分

100

3:论文答辩成绩评分标准

序号

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1

论文质量

论文写作规范,字数达到要求,文献资料收集齐全,文字流畅等。 (20分)

50

选题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研究方法恰当,中心突出,论据充分有力。(20分)

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对实际工作有一定的参考价值。(10分)

2

答辩自述

有较好的表达能力,答辩自述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能够清晰地介绍论文的主要观点。

25

3

答辩提问

能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与本专业的有关知识和技能,正确回答答辩老师提出的问题。

25

总评分

100

4.毕业及学位论文复评

为确保毕业及学位论文成绩评定的公正、合理性,在答辩结束后,学院将抽查部分优秀和不及格学生的毕业及学位论文进行复评。对答辩成绩有疑异的同学可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提出复评申请。

5.论文不及格处理

1学生在开题报告提交截止日期前未提交开题报告,或者终稿提交截止日期前未提交终稿及符合要求的查重报告,视为自动放弃当批次论文写作,论文成绩作不及格处理。

2)论文必须独立完成,一经发现有任何抄袭、代写、代答辩等作弊行为,正在撰写者,取消写作资格,论文成绩不及格;已经评定成绩者,成绩作废,并取消其毕业及学位申请资格。

九、论文资料保存

学生修改完善后的论文终稿(电子稿)和《毕业及学位论文(设计)指导工作记录表》、毕业及学位论文成绩由学院统一保存。

十、其他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与上级部门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部门文件为准。

附录:毕业及学位论文格式与工作量

1.为使学生掌握撰写论文的基本方法,统一毕业论文的技术标准和规格要求,所有的论文报告必须按模板格式书写:

1)封面,包含题目及相关信息;

2)中外文摘要及关键词;

3)目录;

4)正文(包括文献综述),(如引用的符号较多,可在正文前列出符号表,计量单位统一用国际标准制,引用的技术数据或重要论断要注明出处);

5)致谢;

6)近十年主要参考文献(按正文中引用的先后顺序列出,包括文献编号、作者姓名、书名或文集卷号、期刊号、出版单位、出版年月、页码等);

7)附录(包括设计图纸、原始数据、计算程序及说明、实验报告、外文献译稿等一些有参考价值的资料,其中设计图可另附。)

2.所有学生在毕业及学位论文工作期限内必须完成下述有关工作量:

1)查阅文献资料数量至少10篇;

2)实习报告或实地考察报告,一般不少于2000字;

3)开题报告,一般在500字左右;

4)论文摘要200字左右,关键词35个;

5)设计类课题的设计图纸工作量,由指导教师视课题要求确定。其中机电类专业学生尽量用计算机绘制的图纸;

6)设计说明书或论文报告篇幅一般在5000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