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毕业论文实施办法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22〕79号)要求,为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提升毕业论文质量,更好地落实毕业论文(以下简称论文)工作,特修订本办法。
一、毕业论文的组织
1.论文写作是本科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学业水平和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来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综合检验。在教学计划中独立设置学分。
2.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专科起点本科层次已取得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规定的有效学分的学生,方可申请论文写作。
3.论文写作一年组织一次,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要求参加和完成论文写作,学生进行论文写作的时间不得少于各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周数。
二、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指导教师的选用:
论文指导教师由浙江科技大学教师、面向社会招聘符合要求的教师或其他具备同等资格的专业人员组成,以浙江科技大学教师为主。
(1)身体健康、关爱学生,具有奉献精神,愿意承担学生论文指导工作。
(2)具有实际设计、研究工作经验,工作作风严谨、踏实,并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教师、技术人员、研究人员担任。
(3)采取“限额推荐申报”的方式,由学校各二级学院及教学点推荐人选,继续教育学院组织择优选聘。
(4)学院根据当年论文答辩情况评选出优秀的论文指导教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2.指导教师的职责:
(1)全面负责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组织学生进行课题调研,选题,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或文献综述(包括课题计划)等各项工作。
(2)在毕业论文内容上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和规定,以提高论文水平和学术规范性。认真填写论文指导工作记录,完成在平台上从开题到定稿不少于5次指导记录。
(3)指导教师须在学生定稿后审查论文(含查重报告),并认真填写评语,给出写作成绩。
(4)对论文写作不认真、敷衍了事、回避指导、未完成各阶段任务或严重违反学习纪律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取消其论文写作资格。
三、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是论文写作的主体,应重视毕业论文写作,明确其目的、意义,端正态度,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
2.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毕业论文写作,接受教师指导和检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3.学生应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工作。若发现抄袭或请他人代做(代写)者,一律取消论文写作及答辩资格,成绩以零分计,并不得再申请学位。
四、论文申请
1.学生在有效学习期间,若具备论文写作申请资格,可在规定时间申请论文写作。论文写作申请时间截止后将不再受理。
2.申请论文写作的学生,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当批次不得再进行论文写作:
(1)论文写作申请不成功的;
(2)未按时提交开题报告的;
(3)开题报告被评定为成绩不及格的。
五、论文选题
1.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学生的专业方向,并结合相关工作实际,体现专业培养目标。论文题目尽可能选择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科技开发、社会发展需要紧密结合的实际问题,并具有一定的解决问题的方法。
(1)工科类、设计类、管理类题目要具有实用意义,须包含必要的设计图纸、数据分析等内容,尽可能体现选题的实用性和推广应用的价值。
(2)部分文科、理科属理论研究性质的论文选题,应尽可能体现学科的前沿性和一定的学术价值,尽可能反映当代社会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中的实际问题、热点问题。
2.学生经与指导教师商榷确定论文题目后可开始论文写作,不得中途更改。写作过程中出现困难,在不改变研究方向和论文研究内容的前提下,经指导老师审核同意后可微调。
六、论文写作
1.写作过程
(1)开题报告:学生需根据指导教师的要求修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合格的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文献综述(包括课题的现状和发展趋向),主要研究内容、方法及其预期目的、论文的基本框架、课题进度计划等。
(2)指导过程阶段:指导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检查课题进度、质量,及时提出调整或改进意见,切实保证学生毕业论文的质量。学生须认真阅读指导教师对开题报告的评语及指导意见,修改并按时完成论文写作。指导过程的稿件分为初稿、二稿和终稿,学生须根据要求修改提交。
(3)定稿阶段:学生须按照指导教师对论文终稿的评语及指导意见,参照毕业论文写作规范要求按时提交定稿论文和符合要求的查重报告。定稿论文提交截止后,论文写作系统自动关闭,学院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论文。指导教师对学生定稿论文进行成绩评定并给出评语。
2.论文格式
为使学生掌握撰写论文的基本方法,统一毕业论文的技术标准和规格要求,所有的论文必须按规定格式书写:
(1)封面,包含题目及相关信息;
(2)中外文摘要及关键词;
(3)目录;
(4)正文(包括文献综述),(如引用的符号较多,可在正文前列出符号表,计量单位统一用国际标准制,引用的技术数据或重要论断要注明出处);
(5)致谢;
(6)近十年主要参考文献(按正文中引用的先后顺序列出,包括文献编号、作者姓名、书名或文集卷号、期刊号、出版单位、出版年月、页码等);
(7)附录(包括设计图纸、原始数据、计算程序及说明、实验报告、外文献译稿等一些有参考价值的资料)
3.论文工作量:
(1)查阅文献资料数量至少10篇;
(2)实习报告或实地考察报告,一般不少于2000字;
(3)开题报告,一般不少于500字;
(4)论文摘要200字左右,关键词3~5个;
(5)论文篇幅一般不少于5000字。
4.其他
(1)学生须按照毕业论文写作规范进行写作。
(2)学生论文写作成绩以指导教师给出的最后成绩为准。
(3)学生已确定的申请学位意向在论文开题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变更。
七、论文答辩
1.论文答辩是对毕业论文工作实效进行全面检验的重要步骤。答辩采用线上或线下形式进行。
2.申请学位的论文答辩(以下简称学位答辩)由学校统一组织,不申请学位的论文答辩由学校在教学点组织。
3.论文写作成绩达到良好,方可参加学位答辩。
4.学位答辩工作在继续教育学院学位委员会的指导下,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答辩小组具体实施。学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指导学位答辩工作;
(2)审定学位答辩成绩。
5.学院组织若干个答辩小组完成答辩工作,各答辩小组专家不少于3人。学位答辩专家必须由浙江科技大学讲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人员担任,原则上至少有高级职称1人。确有需要时,可聘请校外专家参加答辩工作。答辩小组的主要职责:
(1)具体负责编排本小组答辩次序,组织学生答辩。
(2)答辩前须阅读有关毕业论文资料,了解学生课题内容及指导教师评语。
(3)根据论文结构、内容和完成质量、与论文研究理论相关的专业问题以及研究成果与实际意义等提出不少于三个答辩问题。
(4)认真听取学生的答辩汇报和问题回答,依据评分标准拟定答辩评语、评定答辩成绩。
(5)认真填写答辩记录表,及时研究、处理、汇报答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答辩程序:学生自述(3-5分钟);提问及答辩(5-10分钟);拟定答辩评语,评定答辩成绩。
7.论文写作及答辩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八、论文成绩评定
1.论文成绩以百分制评定,满分100分(成绩均以整数计,小数点部分四舍五入)。论文写作成绩达到60分方可毕业。申请学位且论文写作成绩达到80分方可参加学位答辩。学位答辩成绩达到80分(视同良好),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可获得浙江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论文写作评分标准
论文指导教师按照论文写作成绩评分标准(见表2)中的各项指标,对学生论文写作进行综合评价,评定成绩为80分及以上和不及格的学生须写明具体理由。
表2:论文写作成绩评分标准
序号 |
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1 |
论文选题质量 |
1. 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基本要求。 2. 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有理论意义或现实价值。 3. 题目的难易程度与写作任务量合理。 |
25 |
2 |
论文撰写质量 |
1. 总体结构严谨、合乎逻辑。 2. 论点正确、鲜明,且有新意及独到见解。 3. 论据确凿、详实可靠、有说服力。 4. 论证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有较强说服力、引文准确恰当。 5. 论文所反映的理论及专业知识准确。 6. 内容摘要准确反映综述内容,关键词选择恰当、准确。 7. 文字准确流畅、语句通顺,语言准确。 |
25 |
3 |
论文写作格式 |
1. 按照毕业论文格式进行写作,论文整体符合写作规范要求。 2. 封面、内容摘要、目录、参考文献等组成部分齐全。 3. 内容摘要及正文字数达到要求。 4. 没有错别字、异体字、复合字。 5. 参考文献引用充足,年代较新,并达到规定数量。 |
25 |
4 |
写作态度 |
1. 写作态度认真,作风严谨、无抄袭、代写等作弊行为。 2. 严格保证按照各阶段写作起止时间提交稿件。 3. 尊重指导老师指导,参照评语及指导文件修改论文。 |
20 |
5 |
学术成果与创新 |
1. 论文归纳、总结出该学科相关领域的发展及最新成果,且成果有理论或实际应用价值。 2. 适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及创新方法,并加以阐述。 |
5 |
总评分 |
100 |
3.学位答辩评分标准
答辩老师按照学位答辩成绩评分标准(见表3)中的各项指标,对学生答辩进行综合评价,评定成绩须写明具体理由。
表3:学位答辩成绩评分标准
序号 |
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1 |
论文质量 |
论文写作规范,字数达到要求,文献资料收集齐全,文字流畅等。(20分) |
50 |
选题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研究方法恰当,中心突出,论据充分有力。(20分) |
|||
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对实际工作有一定的参考价值。(10分) |
|||
2 |
答辩自述 |
有较好的表达能力,答辩自述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能够清晰地介绍论文的主要观点。 |
25 |
3 |
答辩提问 |
能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与本专业的有关知识和技能,正确回答答辩老师提出的问题。 |
25 |
总评分 |
100 |
4.毕业论文复核
为确保毕业论文成绩评定的公正、合理性,在答辩结束后,学院将抽查部分优秀和不及格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复核。对学位答辩成绩有异议的同学可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由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提交专家进行复核,复核成绩作为学生论文的最终成绩。复核认定为学术不端的学生,不能再申请我校学士学位。复核专家评审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5.论文不及格处理
(1)学生在开题报告提交截止日期前未提交开题报告,写作过程中未及时提交修改稿件,或者定稿提交截止日期前未提交定稿论文及符合要求的查重报告,均视为自动放弃当批次论文写作,论文成绩作不及格处理。
(2)论文必须独立完成,一经发现有任何抄袭、代写、代答辩等作弊行为,取消写作资格,论文成绩不及格。已经评定成绩者,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九、论文资料保存
学生修改完善后的定稿论文(电子稿)和论文指导记录、学位答辩记录表、毕业论文成绩等由学院统一保存。
十、其他
本办法自2025届毕业生起执行,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与上级部门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部门文件为准。